5.9早看点|两部门十方面举措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鼓励经纪机构服务费率分档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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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部门:十方面举措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鼓励经纪机构服务费率分档定价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2、五一假期干扰下重点城市新房、二手房成交双降,武汉、杭州节后新房日均成交赶超节前

5月8日,诸葛数据研究中心发布2023年第19周重点城市成交周报,报告指出,2023年第19周(5.1-5.7)监测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下降40.6%,二手住宅成交量环比下降45.83%。从日均成交来看,节后重点15城新房日均成交3196套,较节前下降27.03%。其中,武汉5月4日-7日日均成交613套,较节前上升136.31%,杭州、济南节后日均成交分别较节前上涨16.4%和13.17%,苏州日均成交量也较节前上涨2.45%。节后重点10城二手住宅日均成交2518套,较节前下降32.32%。分城市来看,北京跌幅领跑,5月4日-7日日均成交408套,较节前下降39.56%;其次为南京,节后日均成交373套,较节前下降33.44%。

3、4月上海新房量跌价稳,二手房业主涨价信心有所回落

5月8日,诸葛数据研究中心发布2023年4月上海楼市月报,指出,2023年4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12232套,环比下降21.41%,同比上升1188.94%。同比呈现大幅上涨态势,主要是由于去年4月受疫情影响上海新房供应停滞,交易大幅“缩水”,成交基数低所致。从月均成交水平来看,2023年前4月上海新房平均成交12578套,较2022年同期上升40.69%,月均成交水平赶超去年。预计在5月上海放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逐步发酵下,二季度上海新房成交有望呈现上升态势。

1、贵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80万元

5月8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两则通知,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通知,贵州省直公积金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其他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万元。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2、杭州:户籍新政正式实施,涉及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投靠落户等多方面

5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正式实施。该《实施意见》主要从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放宽投靠落户、优化完善居住证积分落户、推进完善《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增加居住证持有人权利、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七个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和临安区。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方面,恢复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落户政策;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放宽技能人才落户;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此外,《实施意见》放宽投靠落户,开展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取消“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优化完善居住证积分落户,符合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且分值达到100分均可落户,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城市承载能力适时调整落户分数线。

3、绍兴越城区、滨海新区:发布房地产市场“新十条”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5月6日,据“越城房协”公众号消息,浙江绍兴发布越城区、滨海新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十条”,主要针对房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企业争先创优进一步提升房票使用质效等四大方面。其中提出,完善定期服务纾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每月定期召开房地产企业服务纾困专题会议,及时高效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难点堵点”。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项目验收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力争实现“交房即办证”。延缓配套费用缴纳时限。允许区内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费延期至预售许可证申领面积达到施工许可证面积的50%前缴清。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允许区内房地产企业使用未兑付的区内房票全额抵充对应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优质房地产企业可使用可售未售房源按一定比例抵充对应项目监管资金。允许当期“五星房企”在区内合理统筹使用多个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监管比例,对“五星房企”,其项目监管资金额度允许使用可售未售货值抵充。

4、昆山:据消息两楼盘因大幅降价被暂停网签,房企被要求整改

5月6日,据消息,由江苏省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昆山长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的文件流传。文件显示,近期昆山市住建局对部分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建设的梦之悦花园项目、昆山长泰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建设的尚滨花园项目销售过程中,擅自大幅度降价销售,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上述项目我局已要求立即整改,暂时关闭网签(待整改结束后予以开通),并已将其不良行为计入年度诚信档案。对于上述发布的通报文件,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发布通报是为了督促房企及时整改,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擅自大幅度降价对周边楼盘的正常销售造成了影响,导致周边楼盘不太好卖,其次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并表示,目前相关楼盘暂时关闭网签,待房企做好前期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及后续方案可行后,整改结束后会开通网签。

1、北京:挂牌7宗预申请住宅用地,总起始价189.44亿元

5月6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挂牌7宗预申请住宅用地。其中,朝阳区、房山区各两宗,经开区、顺义区、石景山区各一宗,总土地面积约27.18万平方米,总建设控制规模约61.63万平方米,总起始价189.44亿元。

2、南京:发布2023年供地计划,商品住宅用地493公顷

5月6日,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2023年全市供地计划于近日发布。明确今年南京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20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93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9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此外还有租赁住宅用地8公顷,含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7公顷及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为319公顷。

1、金地集团:前4月签约金额591.2亿元,同比上升1.91%

5月8日电,金地集团公告,4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76.3万平方米,同比上升63.48%;实现签约金额150亿元,同比上升20.01%。1-4月累计实现签约面积319.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38.86%;累计实现签约金额591.2亿元,同比上升1.91%。

2、中南建设:前4月合同销售额160.6亿元,同比减少24.2%

5月7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年4月经营情况。房地产业务方面,4月单月,中南建设实现合同销售金额40.2亿元,销售面积34.3万平方米。前4个月,中南建设累计合同销售金额160.6亿元,销售面积134.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24.2%和20.6%。

3、旭辉集团:前4月销售额294.3亿元,同比下降24.23%

5月8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年4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2023年4月,旭辉集团录得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83.0亿元及合同销售面积约589,100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5,400元/平方米,以及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45.9亿元。2023年1-4月,旭辉集团录得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94.3亿元,同比下降24.23%,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5,500元/平方米,及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60.2亿元。

4、万科:拟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5月8日,万科公告称,拟发行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票据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先为3年。公告称,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不超过8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超过1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万科待偿还境外债36.03亿美元及19.55亿元人民币,待偿还境内债券507.37亿元人民币。

5、新希望地产:完成2023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票面利率4.1%

5月8日,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4.1%,由邮储银行担任主承销商,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中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全场认购倍数1.34倍,边际认购倍数2.5倍。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新希望地产已成功发行中期票据金额达18亿元;作为首批央地联动增信示范民企成功发行11.8亿公司债;成功发行西部地区首单民企定向资产支持票据(CMBN)4.81亿元。

1、中建八局:周可璋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5月7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召开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大会。集团宣布了关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李永明同志不再兼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周可璋同志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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